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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日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有新要求

http://news.pack.net.cn 2007年04月04日 中国包装网
 

  近日,珠海检验检疫局积极应对输日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新要求。4月1日起,日本政府将采纳国际植物保护组织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输日货物木质包装需按照ISPM15号要求处理并加施标识,或者按日本进境植物检疫规定实施检疫处理,并出具证书。

  为避免珠海辖区出口日本产品的企业因木质包装不符合该国要求,遭受经济损失,珠海检验检疫局制定《关于日本即将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的公告》,提醒企业;结合珠海辖区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讲解,让企业了解日方木质包装的要求;与有木质包装处理能力的企业积极沟通,让木质包装处理企业增加熏蒸处理柜等硬件投入,确保输日木质包装的供应,更好地为出口企业服务。

 

 转载自: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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