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走访合肥市区部分大中型商超,在果蔬、生鲜区内,每隔几步就放有滚轴式手撕塑料袋,方便顾客打包过秤。在果冻、饼干、大米等散装食品区,折叠好的点断式塑料袋也成捆堆放,供顾客随意取用,而这些保鲜袋上都没有任何标识。
而根据国家商务部门在“限塑令”后出台的补充意见规定,从9月30日开始,无论是盛装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备携带功能外,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即塑料袋上除了企业信息等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R 21;等标识。无标识的手撕塑料袋于9月30日退市,10月起停止销售使用,同时将限塑范围扩展到餐饮、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场所。
“自从‘限塑令’实施以来,超市收银台购物袋使用量明显下降,但与此同时,限于超市生鲜区、蔬菜区等免费使用的手撕塑料袋用量却有所增加,甚至有些顾客不愿多花几毛钱购买塑料袋,而是更多地使用手撕塑料袋,有的甚至悄悄将手撕塑料袋装进口袋带回家中。”合家福超市采购部工作人员介绍,“尽管超市再三呼吁,但效果一直不明显。这次新规的出台,希望能够有效地控制手撕塑料袋用量猛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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