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可变相“卖”塑料袋
“限塑令”规定,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主体是商品零售场所。然而,一些医院也“主动”加入限塑的行列,对以往买药附送的塑料袋实行收费。此举引起患者的强烈不满,认为医院是借机“搭车收费”。
许德和说,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并不在限塑范围,但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医院应当在满足患者方便的同时,尽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物价部门也认为,医院收费项目应经核准,擅自定价收取塑料袋费,并不正当。但是许德和指出,零售药店不可以免费向购药者提供塑料袋。
饭店饭菜打包,塑料袋要埋单吗?“限塑令处理意见”明确,将从原来仅适用于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扩展到全部商业领域,包括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许德和建议饭店使用纸袋为顾客打包。其实,不少餐馆已经提供这样的服务了,在一些高星级酒店的餐厅、洋快餐店等,外卖一概使用纸盒与纸拎袋,基本都是免费提供。饭店如向顾客提供收费的塑料袋,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印有标识。
个体户也应遵守限塑令
工商部门在最近的“限塑令”执法检查中发现,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执行情况良好,且提供塑料袋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而个体商店执行限塑令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有人提出,“限塑令”管住“大户”就行了,不必和小个体户计较。但是,此次“限塑令处理意见”明确要求,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因此,个体户也应遵守“限塑令”。许德和表示,这将是工商部门下阶段执法检查的重点。
预包装袋不可“拎”
按照“限塑令”的规定,预包装袋是不收费的。但预包装袋与塑料购物袋有何区别,消费者与商家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些消费者将装生鲜熟食的手撕袋拿来装饼干、方便面,消费者认为是“预包装袋”,不该付费,而商家认为是“购物袋”,要付费。
“限塑令处理意见”指出,塑料预包装袋是指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包装袋。其与购物袋的主要区别是: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至于将预包装袋改变用途,用于置放其他物品,许德和认为,这属于消费者“超范围”使用,不应提倡,商家有权制止。
市场上常见的服装袋、礼品袋等,“限塑令处理意见”也将其列入预包装袋范围,规定:除食品外,其他商品进入零售渠道前,由商品生产者提供、随附于单件(组)商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可视为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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