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泉州市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抓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各项工作的落实。塑料购物袋使用企业要组织对库存超薄塑料购物袋进行清理,确保6月1日之后不再使用。
据悉,经贸部门将指导加工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企业及时转产,加强可降解塑料母料的研发等;并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物价部门也将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实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商品零售场所无偿提供或者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的行为,促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
此外,建设(环卫)部门还将研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切实减少被混入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废塑料数量。
本网所刊转的与包装相关的信息和专题旨在传递更多行业信息之目的,版权均归著作权人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本站对中国包装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
为避免纠纷,未经书面协议授权,谢绝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此外,在中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有部分信息是从内容合作方、免费资源提供方转载、摘编获得的。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有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妥善处理。
联系电话:0579-82057109